海关多式联运新政试点启动,江苏首票落地太仓
发布时间:
2026-0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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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关于启动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海铁、水水部分)业务模式试点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正式实施。全国首批采用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广西等地港口或场站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实现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新模式双向贯通。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公告,在原有出口铁公联运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联运监管模式试点。当天,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青岛、济南、海口、重庆、南宁等海关率先开展试点。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介绍,海关将“一单制”“一箱制”融入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打通沿海港口、边境口岸与内陆腹地的物流通道,实现“港口+铁路+内河”联动发展,让内陆地区共享港口、口岸开放优势,推动形成沿海内陆协同开放的新格局,该模式下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就能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精简了申报内容,支持企业灵活换装作业等物流需求,具有申报数据更简练、通关手续更便捷、物流操作更灵活的特点。此次试点的新模式是海关服务高水平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提供精准赋能。
改革首日,江苏首票落地太仓——
在太仓海关监管下,一艘装载着液压缸油缸筒等货物的船舶,应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模式从太仓港转经洋山港出口西班牙,这是海关总署多式联运新模式改革首日,江苏首票采用多式联运新模式的出口货物,标志着这一新模式在江苏成功落地。

据了解,为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在总结前期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扩大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于1月27日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的多式联运业务模式应用。
以前企业选择“水水中转”,换装运输工具要办理多次转关、运抵申报手续。通过这一新模式,企业无需在各运输节点多次申报,节约中转等待时间,实现了全程“一次申报、一单到底”。与传统分段运输模式相比,多式联运模式整体通关时间缩短30%,企业物流综合成本降低约15%~20%,货物在港区及中转节点的滞留时间减少40%以上。

“新模式下,企业只需在启运地完成通关手续,无需再办理货物运抵境内段其余港口的转关手续,船舶运输计划更可控,成本显著下降。这为优化企业物流链产业链、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有效支撑。”参与首票业务的货代公司——江苏恒隆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亚强表示。
多式联运监管模式的改革,是海关降低外贸物流成本、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为推动该模式业务顺利开展,太仓海关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为意向企业解读公告相关要求,指导企业完成操作流程,依托信息化系统对货物运输过程的物流数据实时追踪,确保监管链条完整、无缝衔接。下一步,太仓海关将持续完善多式联运监管配套措施,扩大适用企业和货物范围,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红利,营造更加畅通高效的口岸营商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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