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选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支持城市
发布时间:
2026-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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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6年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评审,拟纳入第一批支持范围的城市名单如下:北京、呼和浩特和包头、南京、杭州、合肥和芜湖、烟台、商丘、贵阳。
4月9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范围,以铁路为骨干,以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
通知明确,对纳入年度支持范围的城市(群),将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
奖补资金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安排,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江苏省等)、中部地区(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等)、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等)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省内城市(群)5亿元的上限标准予以补助(跨省联合城市群补助总额按7亿元上限控制),用于启动相关工作。
后续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总体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省内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跨省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20亿元控制。
未来三年,南京有望获得中央奖补资金以及省市配套资金,将实施一批硬联通和软联通项目,“一点一策”精准实施补链强链,完善龙潭江海及公铁水联运主枢纽、禄口陆空联运特色枢纽等“两主四辅”综合货运枢纽,着力提升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能级。
下一步,南京将制定补链强链资金使用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全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库内项目落地。同时,常态化举办物流高质量发展大会、供需对接会,以项目聚货流、货流汇产业、产业促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南京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交通运输部、大河财立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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