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绿色价格机制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4-10-1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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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绿色价格机制座谈会,邀请30多家重点协会和企业,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推进情况、碳交易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绿色价格政策实施情况、价格政策建议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江苏省物流产业促进会、百碳(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受邀参与交流。

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促进社会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2018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近年来,江苏着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先立后破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强污水处理、危废处置利用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全面推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新一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核能等清洁能源,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鼓励企业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规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依次介绍了本行业本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分析了面临的困难挑战和发展方向,并针对价格机制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应聚焦的重点领域、应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创新举措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江苏省物流产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江苏物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推进情况,并就江苏物流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及绿色价格机制构建提出多项建议。
物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向:一是绿色运输,核心在于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以降低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新能源物流车的应用以及多式联运的推广等。二是资源集约化,通过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来减少资源的浪费。三是绿色仓储,关注土地利用率和作业效率,应用自动化和智能化物流设备,设备的能耗可成为评估仓储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四是包装方面,使用绿色循环包装。五是认定标准,目前尚未有绿色物流园区评价标准,不同的物流园区与认证机构使用的标准存在差异,应制定标准有利于物流园区进行评估和比较。
为推动江苏省物流园区的绿色低碳转型,建议构建完善的绿色价格机制。一是建立绿色物流价格体系,对采用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的企业给予价格优惠和补贴。二是推动物流园区内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的应用,通过价格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三是创新绿色发展基金投入方式,实现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撬动,推动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四是加强绿色价格机制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绿色价格机制的认知和接受度。
百碳(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完善物流车充电设施,推动绿色物流发展的建议:
第一,加强规划布局。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物流园区充电设施的规划布局,结合物流园区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与物流车需求相匹配。
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出台一系列针对物流园区充电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电力供应及物流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碳普惠政策等,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物流车的普及应用。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对新能源物流车和充电设施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物流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附
2024年10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并就节能减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了我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具体举措:
一是有效拓展增量用能空间。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要严格将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予以扣除,以此引导地方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增量用能空间。
二是深入挖掘存量节能潜力。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结合深入实施“两新”等工作,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以存量挖潜积极保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三是加力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研究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相关项目的能耗将不再计入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畴,强化对国家布局重大项目的用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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